又仁推動校長遴選立法
終獲市府善意回應
因為今年初市府教育局對國中小校長遴選要點修改為遴選過程和委員名單不公開,又仁提案要求教育局應改回事後公開,其實該要點10年間已修改10次,多次修改都是教育局為了自身作業方便而做更動。再因5月時國中校長遴選發生教育局行政介入導致諸多爭議。又仁認為這都非教育之福,故又仁著手提案要求將市立高中、國中小校長遴選行政規定改由市議會立法制定「自治條例」。
一路走來雖受誤解及教育局出手抵制,但在議會同仁支持下,連署人數超過法定門檻,上週五終於成案,希望在九月初臨時會排入議程審查。
不過,市府本週釋出善意,提出折衷方案,將校長遴選相關行政規定改為「自治規則」,雖非由議會主動立法,但以「自治規則」位階,如有更動,相關遴選辦法要送議會查照,議會也可討論和審查。教育局表示,預計在111年校長遴選作業開始前完成法規訂定程序。
現行規定是行政規則,不需要送議會備查,教育局說,較適合以行政規則訂之,這不全然正確,難道制定校長遴選自治條例的台北市、新竹市、苗栗縣、花蓮縣,訂定校長遴選自治規則的基隆市,他們的校長遴選制度就不優秀不穩定了嗎?
又仁要感謝參與過連署的議會同仁們,也感謝教師組織、家長團體的支持,又仁推動校長遴選由議會立法的初衷就是要求教育局依法行政,勿過度干涉,破壞家長、教師及校長參與的民主機制,並能接受議會的民主監督。市府同意就校長遴選辦法訂定「自治規則」送議會查照,也是朝這個目標有所進步。
深切期盼台南市的教育事業持續提升,更加優質!開學在即,各位教育伙伴,大家辛苦了,加油!
#延伸閱讀
《臺南市議會》議員許又仁-推動校長遴選提升法源位階 南市府釋出善意訂定自治規則 送議會查照 https://reurl.cc/LbR3Gx
《臺南市政府》南市教育局:在不影響運作和及時回應需求的原則下,會將穩定的中小學校長遴選要點調整為自治規則,讓校長安心辦學 https://reurl.cc/ogWLal
#媒體報導
《中時新聞網》南市校長遴選惹議 教育局將訂「自治規則」送議會查照解套 https://reurl.cc/VEk6AQ
《自由時報》南市校長遴選風波解套 教育局將訂「自治規則」送議會查照 https://reurl.cc/6ar2ry
《中華日報》校長遴選擬訂自治規則 府會雙贏 https://reurl.cc/ZGpODA
《聯合新聞網》台南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之爭峰迴路轉 改訂自治規則
https://reurl.cc/vqVD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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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自殺死亡率攀升 立委籲檢討心輔機制
2021/08/24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
我國青少年自殺、自傷率逐年攀升,根據衛福部去年統計,自殺為青少年族群僅次於意外的第二大死因,自殺死亡率更連續攀升20年。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許智傑、羅美玲今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教育部重新檢討現行三級預防輔導機制,改善目前專輔人員供需失衡的嚴重問題,以強化我國校園輔導安全網的量能。
監察院近期發布「青少年自殺防治策略及作為等情案」調查報告,指15至24歲自殺通報逐年上升,從2016年的4365人次至2020年的1萬659人次,已增加逾2.5倍,又去年該人口群通報人次已占所有通報人口群中的26.4%;各級學校通報學生自傷人次更呈現倍數增加,從2016年1029人上升至2020年的8625人,成長超過8倍,顯示我國青少年自殺、自傷率的嚴重程度已不容忽視。
根據教育部統計的高中學生接受輔導處介入性輔導需求人次,2018學年至2019學年增加約3.6萬人次;雖然多數大專院校已聘任了符合規定數目的諮商師,但仍供不應求。邱志偉認為,這代表我國輔導人力資源存在著根本性的問題。邱志偉表示,教育部為改善專輔人員缺額問題,今年起將專輔人員薪點折合率從124.7元調整為130元,以期透過提升薪資待遇,提升專輔人員投入學生輔諮中心的意願。但據統計,今年截至6月專輔人員的缺額數為174人,高於去年的140人,專輔人力缺口問題不減反增,顯示加薪無法達成預期政策效果。另,現行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為「任務編組」性質,非常設單位,產生職權不易釐清、變動性高的問題,更易有「臨時單位」觀念。邱志偉呼籲教育部,應考慮調整學生輔諮中心的組織位階,於「學生輔導法」中將輔諮中心提升至正式機關。
邱志偉進一步指出,專輔人員配置比例的制定為大專院校以上1:1200人;高中職以下1:55班,現行配比失衡問題除導致專輔人員負擔過重,進而影響輔導品質,更無法滿足逐年上升的學生專輔需求;教育部應盡早提出最新專輔人員配置比例,讓相關單位盡早重新精算各縣市學生輔諮中心專輔人員員額需求,以利相關配套政策及資源安排能及時到位。
針對我國現行三級輔導機制的問題,邱志偉提出三點訴求,首先,中央主管機關應加強督導能量,要求各地方政府落實制定關於專輔人員自治條例、指引或採取的管理措施。另,教育部應透過完善輔諮中心相關辦法,將輔諮的危機處理流程明確化,清楚定位各角色的工作範疇,避免行政凌駕專業。
其次,教育部應「增加」每年補助地方輔諮中心人員、運作等預算,並確實監督預算執行情形。最後,針對我國現行三級輔導機制是否有效達成「學生輔導法」的立法宗旨,邱志偉要求教育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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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員許又仁新聞稿
2021.08.18
推動公立校長遴選自治條例 遭市府全力抵制發動議員撤簽
許又仁希望進入一讀 公共政策可以有討論的空間
針對今年教育局強力介入市立國中校長遴選,台南市議員許又仁主張,必須將教育局訂定的校長遴選行政規定,經由市議會立法提升為「自治條例」位階,避免未經討論年年修改,行政權如果要恣意介入,必須考量可能導致的政治責任及行政責任的後果。許又仁說,他目前已完成自治條例草案爭取其他議員連署準備在下會期提案,需要至少12名市議員共同提案連署,但市府要民進黨團不參加連署,及全力發動校長協會遊說議員撤簽,他直言,市府以行政權干涉議員提案權,破壞行政立法分權制衡,以大壓小,怎能稱為是民主進步!
許又仁表示,104年第2屆議會時,莊玉珠議員也有同樣的提案,但是市府並未禁止黨籍議員連署也未發動撤簽,他質疑,難道只有執政黨市議員才能提法規案?他又說,如果此次提案不成功,他仍會在議會提案要求市長和教育局長到議會進行專案報告。
許又仁說,提案將校長遴選行政規定提升為「自治條例」,是因為今年教育局強力介入校長遴選。他舉例,今年國民中學校長遴選,仁德國中家長、老師強烈期盼周憲章校長連任,周校長也填了連任志願,但教育局卻「另委予重任」未通過周校長連任,將他調任至永康國中,這對仁德國中家長、老師情何以堪。在處理善化國中的問題上,導致歷年評鑑特優的吳振壬校長心灰意冷辦理退休,新任的吳奇穎校長因任命學校主管和教育局意見不一致,以請侍親假的事由未就任,教育局另派任候用校長代理,因人設事,又針對善化國中訂定聘任學校主任等行政主管的單一行政規定,教育局不依程序屢屢以行政權介入校長遴選,已經破壞國民教育法強調國中小校長遴選的廣泛參與精神!
許又仁解釋,自88年國民教育法修正,著重校長遴選要有家長、老師的社區參與機制,其目的在於「為一所學校選擇一個合適又優質的校長」,他強調,可以擔任公立學校校長的教育伙伴都很優秀,有家長、老師的全力支持,引領學校提升教育事業的品質,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但教育局今年對國中校長遴選的介入,已經嚴重破壞校長遴選要有廣泛社區參與的精神,所以他提案將原有教育局有關高中及國中小校長的遴選作業規定提升為由議會立法的「自治條例」,原字原句、條文不變,其目的在於要求教育主管機關既然自己訂定了相關規定,就應該依照規定依法行政,而不應該以行政權介入的方式,破壞自己所定法規。而提升為自治條例,行政權如果要恣意介入,必須考量可能導致的政治及行政責任的後果。
但市府卻要求黨籍議員不連署及發動校長協會強力遊說施壓已連署議員撤簽,許又仁說,他不知道市府和教育局在怕什麼?校長遴選制度是可受公評的公共政策,公開在議會討論並無不適當之處,況且如提案成功,市議會民進黨是最大黨,屆時如果民進黨不同意提案內容,仍可依民主程序加以否決。他強調,希望自治條例可以進入一讀,公共政策可以有討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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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地方制度法30條第1、2項: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
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
觸者,無效。
自制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
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
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那如果是自治條例跟上級的自治規則牴觸,會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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